最近這幾天在準備寫青年村落的計畫,一樣是要抓緊做社區營造人才培力。跟夥伴聊天,問他這一年來的感受如何,他說他覺得社區營造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說,範圍大到讓人做不下去,要懂得事情多到不是一個人可以做得來。他並不認為社造環境對任何一個年輕人是友善的。問題又回到了這二十年來,社區總體營造提出來的二十年,大家都在讚頌著成功的例子,那有沒有人去統計,每年有多少個社區營造的相關協會停擺、解散呢?沒有,因為他們只想到自己(呃,最近大家都這麼用,我也不免俗)。
於是新一年度的社造培力計畫,我會做大幅度的調整。我對我自己這一年來計畫的評價,我認為是極其失敗的。我讓夥伴們認識社造,接觸社區,並且開始具備了一些基礎的能力。但最後只使得他們開始對社區營造感到懼怕。這可以從很多面向上面來談,我沒辦法一次談完,或許之後的PO文會漸漸地提出幾個大問題。但我認為,最需要提出來的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社區營造這件事情,理應當是所有居民們的責任,最後卻變成幾個人在承擔?
先從教育體制上面來看,我們會發現國小到高中的教育不是沒有教過社區營造,它的確教過,在公民課本高三下學期中出現了兩頁(在我還高中的時候是如此)。我對這件事情完全的不能理解,社區營造說白了,是希望居民們能夠培養自發性的行為,藉此達到政府在規劃各項政策時的不足。然而教育機構卻未重視這件事情可以從根本上營造出社區共好的可能性,反而去著墨在過去的歷史詮釋。說明白這件事情,是大多數的執政者制定相關政策時,他們陷入到權力的鬥爭、發語權的爭執之中。最後我們會發現,不管他們說各個部門釋出了多少個計畫案給予社區,多少個社區承接了什麼樣的計畫而成功。但是又有多少個是成功的?
我看到別人提的計畫,我第一件事情想得始終是居民們在之中他們是否因此而得利?若我們透過這個點緊緊地抓著每一份計畫成果書,你會發現許多計畫的成果對於當地社區的助益薄弱,甚至沒有長期、遠程的規劃。這又更別提,有多少個計畫最後淪為特定對象的服務,我指的特定對象,不是指老人、新移民等等,而是這些特定對象常是血緣親近者、共同的利益團體等等。
最後,我實在不能苟同政府在這一兩年大力提倡所謂社會企業這一件事情,說明白了,社會企業在這個時候的提出,在社區營造的意識還未全面根植於每個居民的當下(可以做個實驗,問問看身邊有誰知道社區營造,或者有誰理解社區營造的概念,你就會發現絕大多數的人對於社區營造是完全不認知的。相信我,我實驗這件事情十八年了,每當要跟別人說我家裡在做什麼的時候,我便再次的證明這件事情),政府機構卻簡單的認為二十年來的社區營造有了一些成功的案例,便可以稱之為這二十年來是成功的。但是又有多少社區營造的案例是由當地居民所發起,而不是透過外地而來的學者,或所謂的知識分子?
我認為,在社區營造的意識尚未建立成為真正的公民意識之前,談及社會企業,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要求非營利組織不斷的進化,卻沒想過要讓服務對象也能夠跟著不斷的提升他們對於服務這件事情的想像。一味的要求付出者提升能力,卻忽略了受幫助者他們亦需要成長,這最後的過程只會使得兩肇間的信任關係崩塌。而在這個階段,社會企業的提出更像是政府機構向著非營利組織們說,你們想要繼續造福社會,可以,你們先想辦法自己養活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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