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20160912雜談-文學的邊緣人

  上個周末我們夥伴近二十個人去到了宜蘭,拜訪了最近因為田文社很紅的倆佰甲這群農村的夥伴,以及宜蘭頭城老街的一群青年朋友。最令我們有感觸的是,這一群人的夢想他們選擇在農村、在偏鄉發芽。這是一件多麼令人動容的事情不是嗎?台灣有太長的時間以來,忽視了農村、忽視了偏鄉,尤其在政府一系列主導的政策底下,農村的真正價值更是不斷的被忽略。

  對於城鄉的規畫概念來說,大部分的城鄉規畫者讀到對於鄉村的概念是來自於自然。這樣的理念來自於,人類是自然的一份子、是自然之子,在過去幾十萬年的演化過程中,沒有辦法改變人類從叢林中走出的習性,我們依然眷戀著田園、樹林,不習慣都市與水泥。因此鄉村對於許多都市規劃者而言,更多的意義在於調劑,或者「觀光」--安撫人們走出自然後內心的騷動。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農村與鄉村的意義不僅是如此,他在社會上供輸了幾近一切事物,甚至大多數的時候,農村不須依賴都市可以自給自足,而都市卻需要仰賴農村。我們不斷思考的一些事情是,鄉村、農村,在這社會上的地位究竟是如何?

  如果綜觀過去三四十年的台灣發展歷史,你不會訝異農村或偏鄉今天這樣的慘況。我是一名學文學的人啊!但是成天看到主流的言論裡面討論的文學,發生的場所是在都市裡面,是在學院裡面、學校裡面--然而,大多數的時候,學院、學校這些並不真正的存在於都市之外的空間。因為在教育制度底下若干服膺的那些教育機構,是北一女、建中、台大那些才是教育制度底下真正的受惠者。以花蓮為例,或許可以看到幾個人以自己特別的能力考上了那些頂尖的學校,所以上了花蓮的地方報,但本身這件事情會上報,就注定了它並不是常態,不是嗎?

  前陣子與妹妹討論到開咖啡館,或者經營一個藝文空間。我當下第一個想法是,是不是我們就要離開豐田,才必須能夠把這些有關藝術的、文化的產業經營起來?在這一片「荒漠」中,經營這些場域不若是自殺般的行為。但是逐漸的我才發現,我也不知不覺地被整個社會的某種價值觀影響:為什麼農村不能夠有藝文?

  這是我學文學最苦痛的地方,我知道有民間文學、我知道有口傳文學,我知道有人的地方,即有文學。但是這些文學被主流的文學評論者歧視,因為他們大多數時候提倡了形式上的美,提倡了某種文學的典範與形式,包含了現在我自己所見的那一系列年輕文學的提倡者們。這件事情令我感到苦痛,因為屬於文化的自由性在提倡言論自由的網路空間裡面一個個被拘束、被規律,於是一堆人們在網路上掀起各式各樣的筆戰,一個罵一個獨、一個罵一個統。

  所謂的自由,不過是站在同一個立場上去講述,與自己不同立場的,那就沒有必要給他們自由了。這是我覺得整個文學圈裡面讓我覺得最荒謬的一件事情,不論獨或統不論認不認同本土或鄉土,又或者我這一番言論能不能被人接受或我準備好接受了攻擊,但是說實在的,我覺得真的很無趣。

  因為我始終是個農庄子弟,他們遠遠的、高高在上的談論那些時,我只能隔岸觀火,或許有些欣羨、或許有些忌妒,但在這失根的年代裡面,我有我的根,他們也有,做過農的都知道,斬草除根是一件虛妄的事情。更多時候我們思考的事情是,如何在這一片荒原中,與其他物種和平共榮。當然,大多數的人喜歡噴灑殺草劑,反正這樣最輕鬆了。

  那天我跟秀美師說,我反對文學。她說她能夠理解,那些文學只是一小撮人的文學。真正肥沃的土壤,是在民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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